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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组织学习人事处印发的《福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负面清单》及《福州工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4-10 14:51:00  
  2020年4月9日上午,我校商学院在教学楼A101组织全体教职工共同学习学院相关规章制度。
  院党总支书记高志勇为大家解读了《福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行为负面清单》、《福州工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制度中的具体要求、工作流程等。重点强调对《福州工商学院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试行)》第四章第十四条:“应实事求是精益求精不因外在压力与诱惑而人为地改变研究依据和结论,力戒浮躁。 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工对适用对象、管理与考核更加明确清晰,进一步认识到了师德师风的重要性。

 

院党总支书记高志勇对大家提出了要求

 
  院党总支书记高志勇对大家提出了要求:一是教师应秉持科学精神从事研究工作;二是善于换位思考,将学生诉求作为工作出发点;三是一定要注意平时的仪容仪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注重师德师风的养成。